江源检察院“三注重”确保检察建议取得成效
□本报讯
丁丽娜/报道
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堵漏建制的作用,年初以来,该院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0多份,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和反馈率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注重检察建议使用的规范性。严格按照法定格式制作规范的检察建议,在认真分析个案的基础上,对案发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结合法律及相关*策规定给出解决问题的举措,防止检察建议的随意性和空泛化。注重检察建议内容的科学性。认真分析每个案件的犯罪原因,并找出相关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通过检察建议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有针对性、有建设性、可操作的预防对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帮助发案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减少犯罪机会。
注重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在检察建议发出之前主动与被建议单位的有关领导交换意见和看法,共同研究整改措施。注重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同时,对发出的检察建议适时进行回访,对检察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措施是否适当等进行考察,及时掌握受建议单位落实、采纳情况,帮助被建议单位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使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如今年在办理燃油补贴款纠纷的申诉案件时,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全区普遍存在燃油补贴款不按时、不按规定发放、截留挪用的问题。该院依法向江源区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江源区交通运输局接到检察建议后,逐条对照落实,并在5日内将所有城镇公交班车、农村郊线班车燃油补贴款一次性发放到位,总计440余万元,此举得到了交通运输业及承包经营户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