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巴西虽然没有一个的单独的总的贸易法,但是有大量的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临时性措施、法令和决议。由于这些法律有时相互重叠,修改频繁,特别是总统经常签发临时性措施,而通过部长法案签发的措施也经常改变,使得巴西贸易政策难以全面理解。
主要贸易立法
近年来,巴西政府作出了大量努力,使所有的法律法规及其最新变化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例如,非自动许可证进口的商品清单、鼓励出口的产品清单等都可以在发展工业贸易部的网站上查询到。最新的关税版本、巴西在双边和区域协定下的关税减让,主要的海关程序等也可以及时获得。
WTO协定是巴西立法的一个部分,与普通法有着同样的地位。而且,巴西修改了许多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与WTO规则相一致。自从年以来,巴西批准了一些新的立法,如海关估价程序,知识产权及服务。然而由于对再保险的立法滞后,延缓了对WTOGATS第5议定书的批准。
外国投资政策目标
过去15年来,巴西政府改革外国投资体制,并朝着更自由化的方向发展。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外国资本和国内资本间的差别待遇,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相同的法律待遇。新的宪法修正案也要求在同样情况下,对本国投资和外国投资给予同等的法律待遇,除非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禁止所有形式的歧视。
因此,根据宪法规定,巴西政府不能给外国投资提供任何超出一般投资可获得的特殊的激励。巴西现在的投资政策主要致力于吸引外国资本,加速技术转让,扩大生产及提高生产力。而稳定的商业环境是吸引外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根据巴西-年计划,巴西政府指出,投资政策的重点是降低投资成本,而降低投资成本主要是通过降低金融中介成本及资本货物的税收来实现。如,巴西对从非南方共同市场国家进口的资本、计算机及电信产品仅征收2%的进口关税。
外资注册、利润汇出及投资转移
外国直接投资在进入巴西的30天内在中央银行外资交流部通过电子申报注册体系RDE-IED进行注册。该注册体系是中央银行信息体系SISBACEN的一部分。向国外汇款、投资资本撤回以及利润再投资等也必须首先在SISBACEN注册,一旦注册,在利润的汇回、资本撤回等就不再需要进一步的批准。
年8月以来,中央银行对注册程序进行了一些调整,其中最重要的是,FDI的注册不再接受中央银行的初步审议和确认,外国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只需提供一个声明即可。金融机构的外国投资者则在RDE-IED注册前需要获得批准。以本国或外国货币的投资,包括购买巴西公司的股份方面,不需要任何批准。
然而,资本流出则需要通过RDE-IED注册,同样的要求也适用于对利润的汇出及再投资注册。非巴西居民在巴西资本和金融市场投资,必须委托一个巴西的合法代表处,并在巴西证券委员会登记。外国投资者的投资证券会受到监管。自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利润汇出不必交纳源头所得税。而资本的汇出方面,不超过注册数量的汇款免交收入税,而资本利润的汇出需扣除15%的税。
外资在巴西投资的限制
对外资的限制主要在以下领域: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需要政府授权和批准,碳氢化合物的勘探和采集及其提炼、进口和出口,海洋及管道运输等是由政府垄断。然而,与核能相关的活动,政府可以与国有或私营公司(包括外资)签订合同,交由这些公司来完成。
外国人不能拥有其资产所在地的行政区1/4以上的土地,除非该外国人与巴西居民结婚或有巴西籍后代。巴西边境地区土地不允许向外国人出售。外国投资者从事任何渔业活动都必须得到渔业水产特别秘书处的授权。外国居民禁止从事河流、湖泊、水域以及巴西领海的开发及任何其他渔业活动。然而,根据第/71号法令,这些活动对在巴西注册的外国公司是开放的。
根据联邦宪法第条,外国人可以提供私人健康保险,但禁止外国企业及资本在卫生保健领域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根据8年第号法律,禁止外国人从事贵重物品的安全保卫和运输服务;在高速公路货运方面,外国投资必须通过组建合资公司,不得拥有高于20%的有投票权的股份。
对于在年以后成立的从事公路运输的公司,外资股份不得超过20%,且无投票权。而对于国际公路运输,要求公司的投资者必须来自国际公路运输协定以及拉丁美洲一体化协议的成员国,并且拥有一半以上的有投票权的股份。
在金融服务领域,外国企业或个人在商业性存在方面受到限制。然而这些限制并不适用于国际协定、互惠安排或出于政府利益考虑等情况。因此,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批准主要是视具体情况而定。
外国个人可参与公共部门金融机构的私有化,同时对商业性存在也没有限制;巴西在航空运输国内公共服务方面,对外国投资者没有限制。但是,只有巴西人或在巴西拥有固定住所的公司可以拥有悬挂巴西国旗的船只;在电信方面,只有在巴西注册和经营的公司可以提供移动电话服务或卫星发射服务;一般邮政服务由联邦政府垄断,其他邮件分销服务,如快递服务,可以由根据巴西法律运营的公司来提供。
有线电视服务可由巴西资本不低于51%的合资公司提供。关于报纸、杂志及其他公共品的提供则要求注册公司的巴西资本不低于70%,对于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则仅允许巴西人或移民巴西10年以上的自然人提供。
双边投资和税收协定
与巴西签署双边投资协定的国家有:比利时、智利、古巴、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韩国、荷兰、葡萄牙、瑞士、英国和委内瑞拉。南方共同市场签订有两个投资议定书,即布宜诺斯艾利斯议定书及卡罗尼亚议定书。
因为一些国会成员认为,这些协定文本中的一些内容与巴西宪法不一致,因此尚未被批准。行政部门决定暂时撤这些协定。与巴西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国家有: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智利、中国、捷克共和国、丹麦、厄瓜多尔、芬兰、法国、德国、匈牙利、印度、意大利、日本、韩国、卢森堡、荷兰、挪威、菲律宾、葡萄牙、斯洛伐克、瑞典和西班牙。2年,巴西成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成员;7年成为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委员会的观察员。
世界贸易组织
巴西是WTO的创始成员,对所有贸易伙伴至少给予最惠国待遇。巴西一直积极参加谈判,对多哈发展议程中的各项议题都提出了独立或联合建议,巴西对发展中成员有较强的领导力。年7月,巴西向提交了多哈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建议。巴西认为,服务贸易谈判不应成为一种孤立的谈判,应反映多哈回合谈判在其他领域的进展和不足。
巴西作为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也同其他成员一起对多哈发展议程提交了大量的建议。南方共同市场国家曾提出了关于服务贸易部门自由化及发展中国家服务出口提供模式等方面的建议。认为经济需要检验是国际服务贸易最重要的贸易壁垒,建议WTO发达成员取消这些部门检验方式。
巴西认为,WTO应允许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采取自主自由化的方式。巴西和其他南方共同市场国家表示在旅游服务方面可以作出让步。在视听服务方面,巴西呼吁应优先考虑保护文化多元性,自由化不应对文化特色构成威胁,应确保政府在支持文化多元性方面的自主性。建议WTO采取渐进式部门自由化方式,促进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中的参与程度。
在农业谈判方面,巴西与许多WTO成员于年7月形成了一个框架建议。巴西就国营贸易企业议题(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玻利维亚、智利及哥伦比亚等国家)及出口信贷议题(与南方共同市场、玻利维亚、智利、哥斯达黎加、危地马拉、印度及马来西亚等)提交了联合建议。
年6月2日,巴西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应继续允许发展中国家使用农业生产补贴机制的建议。巴西建议未来形成的新的农业协议应更具灵活性,以保证发展中国家实施在“鼓励家庭农业生产、促进农村发展事业、保障食物供给和推动土地改革”等领域的政府计划。
巴西还向贸易谈判委员会提交了一个联合的报告,建议采取一些重要的行动计划,包括:实施相关议题的决心、强化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考虑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农业谈判模式、在非农市场准入谈判中不应完全对等互惠等。
巴西也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较活跃的使用者。巴西提起的申诉主要集中在农业和制造业。如巴西曾指控加拿大对飞机制造业进行补贴;指控美国的国内体制及对陆地棉的出口补贴;也曾指控欧盟对糖出口的补贴体制;巴西也与其他国家一起联合指控美国对进口钢铁实施不合理的保障措施。
结语
与此相反,巴西作为被诉方的案例从年前的9例下降到-年的4例。年来,争端解决机构没有收到指控巴西的新案例。巴西提交了对争端解决机构的改进意见,建议一旦某成员认为其正在被一项措施所影响,而该措施被认为与专家组或上诉机构报告不一致时,应建立“快轨”专家组。巴西还提交了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和调查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