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巴斯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荷兰自雇居留提高成功率之黄金法则
TUhjnbcbe - 2021/4/16 17:30:00

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荷兰的自雇居留到底是否可行?简单来说,如果您不是美国,日本或玻利维亚国籍的话,那么您的自雇居留申请会被移民局送去RijksdienstvoorOndernemendNederland(下文简称:RVO)审核。RVO是荷兰经济部下属的一个部门。RVO的自雇居留审批一般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估分为三个环节,每环节满分分,总分。要通过评估的话总分需要达到90分或以上。有两种方法通过打分:第一种方法是在每个环节上拿到至少30份;第二种方法是在第一和第二环节中的每个环节获得至少45分,RVO即自动豁免第三环节。需要注意的是,某一环节多出来的分数不能弥补其它环节的缺失。例如,第一个环节即使拿到了85分,但第二和第三环节分别获得25和15分的话,那么这份自雇申请还是会被拒绝。为了取得足够的分数,您的企划书必须有根有据。例如,您在申请时预计公司营运的第一年能有五万欧元的收入的话,您必须向RVO提供有关销售合同,谅解备忘录,或/及买方的购买意向书等实质性的证据。再举例,您在申请时注入公司的资本为三万欧元的话,您必须向RVO提供至少有三万欧元的银行流水单。

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客观的,但现实是RVO的评估可以很主观。这是什么意思?RVO看了您的企划书并了解您的业务后,如果他们不喜欢的话,RVO会绞尽脑汁不给您分数或少给您分数。譬如,某申请人打算做化妆品外贸生意,把欧洲的唇膏出口到中国。该申请人预计第一年公司会有五万欧元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会提升到二十万欧元。依照此数据和RVO的评分标准,该申请人应该在“销售”这部分拿到10分。但是,在看过公司的业务和企划书后,如果RVO没有看到该申请的潜在魅力,RVO会用各种理由降低分数。例如,他们会说您没有在申请材料中提供《供货条款》,故此不给您分数。当您提出行*复议且补充了有关材料后,RVO有可能会说他们最近在荷兰报纸上读到您想出口的唇膏牌子刚刚在中国开了专卖店,所以RVO会认为您的公司没有发展空间,拒绝给您相应的分数。

那么怎样向RVO展现您公司的魅力呢?怎样能让RVO对您的生意有好感?

您须注意两条黄金法则:

第一,将荷兰的国家社会整体的福祉置于您的个人生意利益之上;

第二,让RVO对您的魅力留下深刻的印象;

几年前,荷兰的一位移民法教授DeLange女士,曾在她的研究报告中指出,自雇申请的成功率确实非常低。如果申请人不是美国,日本或玻利维亚国籍且没有其它欧盟国家签发的欧盟永居,该申请人在荷兰境内申请自雇居留,成功率大约是13%;如果是从境外申请的话,成功率仅有7%。申请失败的主因可归纳于申请人根本不知道自雇居留申请的潜规则,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他们没有记住以上所说的黄金法则。下面举几个本律所的成功案例让大家参考:

1.有位女士想在荷兰开办旅行社。为了说服RVO,她邀请了她母国的某电视台合作,制作出一套介绍荷兰风土人情的节目。该节目在她的母国走红,收视率超过三千万。RVO考虑到这个电视节目将荷兰发扬光大,对荷兰的整体国家形象有利,故此批准了她的自雇申请。

2.有位工程师想在荷兰设立一家有关大数据的企业。他本人拥有牛津大学的博士学位并曾经担任过某跨国公司的副总裁职务。

3.有位年轻女士想在荷兰开家2D/3D设计公司。她曾经参与制作多个商业广告(且每个广告的浏览人数均超过三百万),此外她在申请时附上了几封科技巨头公司给她的推荐信。

如果您希望通过自雇获得居留权,或想了解更多荷兰自雇居留的资讯,欢迎您联系海牙敏达律所,让我们共同发掘您生意的潜在商机。我们的或

此外,如果您想第一时间了解荷兰的移民*策变化,请您

1
查看完整版本: 荷兰自雇居留提高成功率之黄金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