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
戴安微顾姚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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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阿根廷国家概况阿根廷共和国,位于南美洲南部,是一个由23个省和联邦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组成的总统制联邦共和制国家,与智利、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乌拉圭等国相接壤,东南面向大西洋。阿根廷是世界第八大拉美第二大面积的国家,国土面积达到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万,其中万生活在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现总统毛里西奥·马克里于年12月宣誓就职,结束了长达12年的庇隆主义*的统治,开启了阿根廷新时代,新*府对外国投资尤其是基建、能源、贸易等关键领域的投资持更加开放的态度。
笔者拍摄的布宜诺斯艾利斯CBD
02电力市场发展现状(一)电力需求现状
阿根廷拥有拉美第三大电力市场,其主要能源构成仍然是化石燃料,占能源结构的87%。直到年,阿根廷还属于能源出口国,但由于消耗量的增加以及新建电力项目以及天然气开采的持续减少促使阿根廷不得不向邻国进口电力(以及电厂所需天然气)。目前阿根廷面临严重的电力短缺,导致*府决心引进更多的发电能力。
(二)电力市场监管
阿根廷于上世纪90年代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大刀阔斧全方位地进行电力改革,对大多数的能源公司进行了私有化,并引进了大量外国投资。第24.号法规定了阿根廷电力行业的监管框架,根据该法,阿根廷电力行业分为发电、输电、配电以及终端需求四个基础板块,且存在对跨板块业务经营的限制,同时设立了能源批发市场管理机构(“CAMMESA”),该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对电力输配的管理、批发价格的确认和在购售电协议项下作为官方的购电方,以及自治监管机构(“ENRE”),该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合规性监管框架的监督管理、对供应服务的标准控制、费率的规定和计算,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建的授权以及介入各能源市场参与方的纠纷;法律同时设立了电力批发市场(MEM),允许大型用户向发电公司直接购买电力。
(三)可再生能源发展
阿根廷于年颁布的号法批准了一项针对可再生能源的全国性规定,该法为可再生能源在阿根廷能源结构中的占比设定了8%的目标,并因此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项目提供了税收和关税权利激励。
近年来,阿根廷为发展可再生能源订立了一项更为激进的计划,即到年底可再生能源占比要达到20%,而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为1.8%左右。作为该计划的开启,阿根廷启动了一个名为Renovar计划的项目,目前已进行了两轮(1轮和1.5轮)。在Renovar计划中,所有的买方均为CAMMESA——电力批发市场的监管机构且经能矿部授权有权购买以及分配电力,同时也代表阿根廷*府进行运营。Renovar计划中一个关键的特点是“可再生能源信托基金”(“FundforRenewableEnergy”或“FODER”),该行业信托基金为便于获得项目融资,作为购电协议(“PPA”)项下的支付担保方而设立,同时如果需要可提供世界银行的担保。
阿根廷*府为FODER拨款亿比索(约合8亿6千万美元)。FODER分为两个独立账户:项目融资账户资金由国库资金、公开发行募资、ANSES(阿根廷*府管理的养老金基金)以及多边资金构成,将会被用于提供长期项目贷款以及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公司的费率补贴和股权出资;另一个独立的担保账户将被用于Renovar计划中的购电协议项下的电费支付担保,该账户中必须至少常年存有购电方在购电协议项下12个月的支付金额。尽管该账户资金主要由消费者的付款构成,但一旦任何时候FODER资金不足时,阿根廷财*部有义务对其进行补充,这降低了CAMMESA在购电协议项下的支付风险。发电公司在签订PPA时与FODER签订接受协议即可获得基金的保障。
FODER还为中标人提供了在发生以下6种事件的情况下由*府收购该电力项目的选择:
(1)购电方一段特定时间未支付电费;
(2)违反根据购电协议项下争议解决条款作出的阿根廷法院判决;
(3)阿根廷货币无法兑换或无法汇出;
(4)特定阿根廷法律的变更;
(5)项目遭到征收;
(6)购电协议、世界银行担保或FODER接受协议提前终止。
若发上以上任何事件,在特定补正期限届满后,将允许中标人将项目出售给FODER以兑换事前约定数额的美元。
第号法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了一系列的财*和地方支持,包括免除进口税(针对年以前开建的项目)、资产加速折旧、增值税退税、免除最低所得税、免除股息税、增加所得税亏损抵扣期限至10年,所有融资费用作为税前抵扣以及当地供应资本支出的税收抵免。
03阿根廷营商法律环境(一)外商投资制度
阿根廷的外商投资活动受国际条约和阿根廷国内相关法律管辖,上述法律框架规定了外国投资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外国投资方的法律地位以及外汇*策等。阿根廷已同多国达成双边投资保护条约,其中包括中国。阿根廷的宪法规定,外国投资方在阿根廷从事经济活动享受和本国投资方相同的法律权利,有权选择任何法定的组织形式,可自由地进行本地融资或国际融资等。阿根廷的外商投资事务主要受《阿根廷外商投资法》规范。根据阿根廷法律,通常外国投资者无论通过新设还是收购现有实体的方式对阿根廷进行投资,均无需得到*府的事前批准,除非涉及限制投资领域或反垄断规则等。
(二)商业实体形式
◆主要实体类型
外国公司可以通过设立永久机构的方式在阿根廷进行商业活动,包括任命当地商业代表、设立当地分支机构、设立当地子公司或收购现有阿根廷公司的方式在阿根廷开展商业活动。在实践中,非居民个人和外国公司采用最多的实体形式为分支机构、股份公司(SociedadAnónima)以及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deResponsabilidadLimitada)现有法律同时承认一人股份公司(SociedadAnónimaUnipersonales)。
◆外国实体的分支机构
任何在其母国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均可在阿根廷设立分支机构。原则上该外国公司无须为该分支机构划拨资金,但该分支机构在阿根廷必须独立于母公司制作财务报表,并依法每年向企业监管部门呈报。
◆股份公司
除非设立一人股份公司,股东至少为两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最低注册资本为比索(约折合美元),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在公司设立时全部认缴,并至少实缴25%的出资,其余出资可在公司设立后两年内缴纳;但一人股份公司的出资必须由股东在设立时全部缴纳。除特定行业限制外,外国公司可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且不限制股份的转让。股份公司董事和总裁可以是外国居民,但董事会成员的大多数必须是阿根廷居民。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为2~50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可以指派一名或多名经理来管理公司,经理可以是股东中的一员、雇员或者其他第三方。经理可作为公司代表。
(三)税收体系
◆所得税
所得税是一种阿根廷居民、注册于阿根廷的法律实体以及外国公司的阿根廷分支机构就其来源于全球收入向阿根廷联邦*府缴纳的一项联邦税收;非居民或未在阿根廷设立永久机构的法律实体仅就其在阿根廷的收入缴纳所得税。以上主体应就其本财年内获得的净所得缴纳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35%。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分红可以作免税处理,除非该等分红在公司层面未完税,在此情形下,分配分红的实体应就其支付的、超过其应税净所得的部分,代扣35%作为“平衡税”。
原则上,对非居民个人或在阿根廷未设永久性机构的外国公司在阿根廷境内的所得须代缴税款。
◆资本利得
对阿根廷居民和非居民因出售、交易、处置股份或债券等的利得应缴纳15%的所得税。
◆增值税
对所有阿根廷本地商品和进口商品的销售以及提供服务征收增值税,基本税率为21%。对于特定活动和服务实行减半征收。
◆营业税
营业税是针对企业总收入征收的一种地方税种,每个省份以及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均采取各自不同的税率。
◆印花税
一些省份征收印花税,一般根据协议的金额来收取。
◆转移定价
当一家阿根廷公司与其境外关联公司或低税率地区的非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且交易价格未能反映正常市场价值时,将会触发转移定价机制,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根据现行规定此类交易将不认为构成公平价格。
◆外国实体的税收减免
非居民企业有权享受所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税收减免,但企业需向阿根廷税务机关提交证据证明其税收的减免不会导致他国的纳税义务,证明需经该国税务机关或有资格的公共会计师出具。一项重要的税收减免是,从阿根廷的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所得是免税的,但外国受益方同样要提交相关证明。阿根廷还存在一些针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税收减免。
(四)劳工和移民
◆薪酬
根据履行工作类型的不同,可以按月、日和小时计酬。对于全职职工,年1月确认的最低工资额为比索;对于日付薪资的员工,年1月确认的最低工资额为比索。此外,按照法律规定,雇员还可以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获得两次额外薪金,每次的数额为该半年度最高月薪的50%。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补贴,如差旅费和工作服的费用。一般雇员的每周标准工作时间为40至48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如果工作时间在周六的下午1点以后、周日或节假日,则雇主要提供双倍工资,在其他期间的加班要增加50%的工资。
◆社保的缴纳和代扣
根据阿根廷法律,雇员和雇主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这些社保涵盖了家庭救助、医疗保险、劳动风险、退休及失业基金。另外,根据一系列的协议,员工薪酬的1%至2.5%应当统一扣缴。在某些情况下,在阿根廷工作的外国雇员可以豁免缴纳养老金的义务。
◆试用期
劳动合同可以是无固定期限也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前三个月作为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双方均可在任意时间主张终止劳动关系,雇主没有义务支付离职金,但要求终止的一方有义务提前15天通知。
◆劳动合同终止
辞退的赔偿相当于雇员在雇用期最近一年最高月基本工资额乘以工作年限(未足一年的,只要超过3个月,按一年计算)。如雇主无故辞退雇员,所付赔偿须增加一倍。如果雇员因为造成较严重的劳动事故,从而造成该雇用关系难以为继且雇主提出解除雇用关系时,雇员无权要求《劳动法》所规定的补偿。
◆移民管理
任何希望在阿根廷居住和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从阿根廷移民局取得居留许可。居留分为永久居留和暂时居留。原则上,要获取永久居留和暂时居留许可必须向其所在国的领事馆递交申请或以游客身份进入国境然后寻求转换移民身份。
(五)国际贸易体系
阿根廷与巴西、乌拉圭和巴拉圭共同发起并成立了南方共同市场。南方共同市场属于关税同盟性质,允许部分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在其内部自由流通,指定并采取针对区外国家或地区集团的共同贸易*策,以及协调成员国在各种地区和国际贸易会谈中的立场。阿根廷和其他南方共同市场成员采用商标国际分类且均为WTO成员国,并严格遵守WTO关于海关估值、标记以及公平交易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阿根廷海关的相关规定,大部分进口进入阿根廷的货物须提前支付关税。所有进口货物的清关均必须接受进口监管系统(SIMI)的监管。进口许可分为自动和非自动,原则上除非另有规定,所有货物均采用自动进口许可,对于非自动进口许可进口商需提交特定材料。
(六)环境保护
根据阿根廷宪法规定,联邦*府设置最低环保标准,各省可以自行出台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联邦层级的标准。第号法要求对生物多样性进行保存和保护,并通过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环境采取适当的和可持续的管理。为此,行为人在进行对环境或对居民生活质量可能造成破坏或严重影响的活动前,应在事前接受环境影响评估。
◆工业废料
《综合管理工业及服务业废料法》为综合管理在阿根廷因工业和服务业产生的废料设置了最低环保标准。
◆危险废料
《危险废料法》规范在联邦*府管辖区域内或可能会对超过一个省造成影响的危险废料的产生、使用、运输和处理。
◆空气污染
《联邦清洁空气法》适用于联邦*府管辖区内,规定对可能造成大气污染的源头的处理办法。
◆水资源保护
地方和省级存在一些特别制度,禁止工业企业开展对水资源存在污染影响的活动或设施扩建。
宁静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清晨
(七)知识产权保护
阿根廷宪法第17条规定,所有作者和发明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均是其作品、发明和发现的排他性拥有者。阿根廷自年加入巴黎公约,阿根廷还批准了TRIPS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
◆商标和商号
商标和商号由年12月26日颁布的第号商标法以及相关*令规范。该法规定商标的所有权以及排他性使用权需经官方登记取得,因此,登记创设了财产权。针对商标的登记,阿根廷于年4月9日开始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法。商标有效期限为十年,可以十年为单位无限续期,但需证明在商标有效期到期前5年该商标被用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或作为商号使用。
◆专利和实用新型
专利和实用新型由阿根廷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和第号法管辖。专利法规定任何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均可被授予专利,专利有效期为提交申请之日起20年。针对工具、工作器具、器皿、工业设备的新的安排或形状改变可以采用实用新型进行保护,只要该改变具有新颖性且改善了客观功能,实用新型的有效保护期限为10年不可续期。
(注:文本仅供参阅,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如涉及具体项目咨询,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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